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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C易倍星星科技(300256)财务造假新提交一批股民索赔立案股民索赔持续征集中

  星星科技(300256)财务造假,新提交一批股民索赔立案,股民索赔持续征集中

  2023年3月,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提交了一批星星科技(300256)投资者索赔立案申请,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目前星星科技索赔仍在征集中,建议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联系我们沟通索赔事宜。

  星星科技股民索赔条件: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1年8月20日之间买入星星科技股票,并且在2021年8月2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案件回顾:2022年11月21日,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星星科技、*ST星星,证券代码:300256)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61号】。证监会拟决定: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的罚款。

  此前,2022年6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王金龙律师表示,根据证监会对星星科技查明的违法事实及证券法、最高院的虚假陈述若干规定司法解释,星星科技构成民事侵权,其实施的虚假陈述行为与股民买卖股票遭受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EMC易倍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股民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索赔减损。

  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股民索赔成功案例众多,包括:山西路桥、山东墨龙成功案例、抚顺特钢、藏格控股、中安消、银亿股份、宝利国际、三房巷、超华科技、三圣股份、中毅达、新纶新材、延安必康、祥源文化EMC易倍、香溢融通、金花股份、飞乐音响、EMC易倍中兵红箭、欢瑞世纪、圣莱达、济南高新、广东榕泰EMC易倍、辉丰股份、天娱数科、奥瑞德、金正大等等。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特别注意:对账单需要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证券代码、股票买卖的时间、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内容,如果该股票目前还有持股,还需要打印库存股的清单。买卖交易较多的,除提供纸质版外,还请提供交易记录的EXCEL电子版。

  与王金龙律师确认符合索赔条件后,王律师会给您发送索赔材料,您只需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即可。投资者办理委托手续后,该索赔事宜即全权交给律师处理,EMC易倍立案、调解、开庭等法律程序均不需要投资者亲自去法院,只需耐心等待,案件如有任何进展律师均会在第一时间告知。我们采取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前期不用支付律师费,待投资者胜诉并顺利拿到赔偿款后再按照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上述诉讼材料准备好后,您可来律师事务所提交或者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王金龙律师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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