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C易倍【代理成功案例】投资斐讯挖矿失败起诉返还货款成功。
EMC易倍案涉产品因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案涉合同应无效,被告应返还收取的全部款项。
基本事实:2018年5月16日,四川某公司与广州明昕公司签订《销售合同》EMC易倍,一致约定:四川某公司向广州明昕公司支付124850元EMC易倍,购买50套斐讯网络产品(每套产品包括一台型号为N1M的斐讯NAS硬件设备+一个2T的斐讯云盘服务费+1个1T的硬盘)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四川某公司按约支付了货款。因受联币金融和华夏万家暴雷事件影响EMC易倍,自2018年11月起“日日盈”APP无法打开。
法院认为:案涉设备是作为“矿机”进入“天天链白金矿区”参与数字自愿的“挖取“成功案例,参加”白金奖励计划“活动。案涉设备实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挖矿“活动所用的”矿机“。案涉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代理手记:国家早在2017年明确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非法定货币性质,明确”挖矿“活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我们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风险评估,虽然有一定风险性,毕竟当时各地的法院对于此类案件的受害者一般是不予保护的,即裁定驳回起诉或者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但是经过全案的事实和法律分析,法院的裁判观点还是值得商榷的。经过代理一审和二审,终于广州中院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退还了全部购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