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公益诉讼】咸阳市院推荐的一案成功入选全省典型案例!EMC易倍

  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陕西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咸阳市院推荐的咸阳市杨陵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治理固体废物污染土壤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该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咸阳市院发挥公益诉讼指挥中心作用,选派专人一体化参与办案,全程跟踪指导,多次赴现场调查勘察,及时总结编写典型案例进行上报,最终该案得以成功入选。

  针对固体废物非法堆积占用耕地、污染耕地的问题EMC易倍,检察机关在依法督促行政机关清运固体废物的同时,持续跟进监督,推动修复被污染的耕地。在土壤修复中借助专家“外脑”,指导土壤修复工作,保障涉案耕地逐步恢复耕种条件。

  咸阳市杨陵区五泉镇绛中村绛杏路中段东侧是村集体所有的耕地。自2019年以来,该地块堆积了非法倾倒的农村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占地约1700平方米,总方量约2000余立方米,污染了土壤,破坏了耕地,并影响周边村民生产生活。

  该案线索系群众举报。经初步调查,咸阳市杨陵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杨陵区检察院)于2020年12月3日立案。通过现场勘查、走访绛中村村干部和周边村民、调取杨陵区自然资源局的土地利用规划图等,查明了案件事实。

  2020年12月4日,咸阳市杨陵区检察院向咸阳市杨陵区五泉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五泉镇政府)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绛中村非法堆积固体废物问题履行监管职责。

  五泉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施工,清运固体废物,平整土地,并于2020年12月17日书面回复。2021年1月6日,咸阳市杨陵区检察院赴现场查看涉案耕地整改情况,发现固体废物全部清理完毕。

  为查明固体废物是否污染土壤,咸阳市杨陵区检察院通过“检校合作”邀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某教授(全国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技术专家)对涉案土壤取样检测。2021年3月26日,检测结果显示,土壤受到污染,已不具备耕种功能。

  咸阳市杨陵区检察院将土壤污染情况反馈五泉镇政府,督促其继续履职。2021年4月,五泉镇政府根据专家意见,开始实施土壤污染治理,在涉案耕地上覆盖新土、施用有机肥、栽种具有培肥地力和熟化土壤作用的紫花苜蓿,定期灌溉、施肥、除草,以逐步恢复土地耕作能力。专家定期赴现场查看、记录。因土壤修复难度大,五泉镇政府根据专家建议适时组织翻地、重新播种苜蓿,在半年内实施三轮复耕复种。咸阳市杨陵区检察院多次赴现场查看土壤修复情况。

  2021年12月21日,咸阳市杨陵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邀请专家参会讲解耕地修复过程。听证员对耕地修复情况进行评议,认为治理进展良好,土壤已处于熟化阶段,应按计划在来年春季继续施肥,确保土壤恢复至适宜耕种的条件。

  2022年3月,五泉镇政府在该地块再次施用有机肥、播种。同年6月17日,受咸阳市杨陵区检察院邀请,专家对涉案地块进行土壤检测抽样,7月25日出具了污染土地修复效果报告,表示涉案土地总体土壤养分状况良好EMC易倍,土壤有机质和全氮含量适宜,速效磷和速效钾充足,可以满足农作物生长要求。杨陵区检察院联合五泉镇政府、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将该地块作为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点。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检察机关以恢复耕地耕种条件为办案目标,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价值追求成功案例,体现了恢复性司法理念。在依法督促行政机关清运固体废物后,继续督促其实施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并通过现场调查、公开听证、专家检测等多种方式跟进监督治理效果,践行了持续跟进监督理念。在土壤修复中借助生态环境专家“外脑”,既助力行政机关科学实施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又保障了良好的生态修复效果,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近年来,EMC易倍咸阳市院公益诉讼部门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培养和发掘工作。共有3案被最高检选树为典型案例向全国推广,2案被最高法评为全国典型案例,6案被省检察院评选为全省典型案例,15件优秀案件被最高检“千案展示”活动公开展示,1案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收录于环境法数据库。

  下一步,咸阳市院公益诉讼部门将在最高检和省院的指导和帮助下,再接再厉,努力提升司法理念和执法水平,打造出更多更好的高质量案件,不断加强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宣传力度,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发挥更加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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